血癌及淋巴癌
血液淋巴腫瘤多科整合診治團隊
血液淋巴腫瘤的治療是以化學藥物治療為主,放射線治療為輔。
惡性淋巴瘤的治療
以化學藥物治療為主,經由四次至八次不等的療程,等待病人癌症達到完全緩解,且經過影像追蹤檢查,已經找不到明顯的腫瘤,而達到緩解之後,有些病人會考慮於其原發腫瘤部位加做放射線治療,以期避免癌症再次復發,達到治癒的目的。
白血病的治療
主要區分為急性白血病(包含急性骨髓性白血病及急性淋巴性白血病)及慢性骨髓性白血病。
(1) 急性白血病(包含急性骨髓性白血病及急性淋巴性白血病):
以化學治療作為引導性的治療,待疾病達到完全緩解之後,還需接受鞏固性的治療(包含高劑量的化學治療),最後則是要決定病人是否需接受造血幹細胞移植。
目前急性白血病的根治性治療有以下三種:
I. 異體造血幹細胞移植:是以非常高劑量的化學治療藥物,或是高劑量的化學治療藥物加上全身放射線治療,使病人體內殘存的癌細胞盡量被殺死,然後經由組織抗原配對,將與病人符合的正常人之造血幹細胞移植入病人體內,藉以達到造血系統及淋巴系統的替換。
II. 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是以高劑量的化學藥物將病人體內殘存的癌細胞盡量殺死後,再輸入先前所儲存的自體造血幹細胞。
兩者的差異在於輸入的造血幹細胞來源不同。異體造血幹細胞的來源是經由組織抗原配對,找到與病人相符合的正常人之造血幹細胞;自體造血幹細胞則是由病人體內所抽取出來的自體造血幹細胞。
異體造血幹細胞移植的優點是幹細胞來源沒有癌細胞或其他汙染之虞,也因是異體移植,所以可以合併有移植排斥宿主或是移植排斥癌細胞的免疫反應,以避免病人移植後癌細胞復發。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的優點是其來源為病人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之後沒有移植排斥宿主反應的副作用,感染機會較少,但病人移植後癌細胞復發的機率較異體造血幹細胞移植高。
III. 高劑量化學藥物治療:是施以比高劑量化療及鞏固性化療更強、接近於造血幹細胞移植前的高劑量化學藥物,以期達到將癌細胞盡量殺死之目的。
(2) 慢性骨髓性白血病:
以往必需以異體造血幹細胞移植才能達到治癒,然而近年來已可藉由標靶藥物治療達到長期控制的效果。標靶藥物自從2000年問世以來,已經改變了慢性骨髓性白血病的治療模式。病人以往必需經過非常痛苦且具有相當危險的異體造血幹細胞移植治療,而現在已可使用口服標靶藥物治療,達到有效控制的效果。
根據2005年至2010年的追蹤報告顯示,使用標靶藥物治療IMATINIB(Glivec),五年到七年的追蹤結果有80%以上的病人能達到基因完全緩解;有85%-90%的病人在血液檢查方面已經可以看不到癌細胞。但是此藥物必須長期服用,根據目前的資料顯示,一旦停藥,絕大部份的病人在短時間之內疾病又會再度復發。
整體而言,白血病(急性骨髓性白血病、急性淋巴性白血病及慢性骨髓性白血病)經由化學藥物治療後,再經過造血幹細胞移植治療,大約有35%~60%的治癒率。惡性淋巴瘤經由化學藥物治療及後續可能給予的放射線治療後,約有40%~70%的治癒率。
提醒您:網頁上提供的醫療資訊只是通則,病人病情的診斷與治療需親自就診,以主治醫師看診時的判斷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