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Q1︰健康檢查是否有年齡限制?
[ 最後編寫日期:2017/02/14 ]

原則上20歲以上之成人即可參加檢查,但超過75歲以上者,基於安全考量並不建議施行大腸鏡檢查。因其乃屬侵入性檢查,且其前一日之準備工作清腸對有潛在疾病(受檢人不知)較具危險性。故檢查當日先不安排內視鏡檢查,待醫師評估後再行安排。

Q2︰健康檢查中之胃腸內視鏡檢查是否須每年安排?
[ 最後編寫日期:2017/02/14 ]

基本上不需要每年檢查,除非有下列情況:

  1. 直系血親有癌症病史,特別是胃癌及大腸癌。
  2. 家族史有多發性大腸瘜肉症。
  3. 受檢人以前是癌症病人。
  4. 上次大腸鏡檢查發現腺瘤者。
     
Q3︰我想在做全套健康檢查時,加入PET-CT 掃描檢查,好不好?如何安排?
[ 最後編寫日期:2017/02/14 ]

不建議。對沒有症狀的一般民眾,和信治癌中心醫院不贊成在健康檢查時加入PET-CT。理由如下:

PET-CT是將兩種影像檢查,PET及CT加在一起,同時進行的檢查。它主要的功能是:

  • 對已有癌症的受檢者,進行腫瘤位置、大小、及期別之測定。
  • 協助決定治療計劃。
  • 追蹤病人腫瘤對治療的效果。
  • 偵測病灶轉移。

PET-CT在高度懷疑有癌症時,有其利用價值。雖然PET-CT在癌症診治上扮演著重要角色,但是它也有缺陷。諸如:查不出太小的腫瘤;發炎性的病變可能被誤判成腫瘤。如果使用PET-CT做健檢而發現可疑的陰影時,仍需更進一步的檢查,包括侵入性的組織檢查來驗證。

每一種檢驗都有危險性,PET-CT也不例外。當受檢人接受PET-CT檢查時,會曝露於高劑量的輻射線。一次CT檢查所接受的放射劑量遠高於一般的X光檢查。曝露在過多輻射線照射下,會提高致癌的機率。因此,對於沒有任何病徵的健康人,我們不贊成用P E T-C T來做健康篩檢。

若您有複雜的癌症家族史,或是您在充分了解PET-CT的優缺點及其危險性後,仍想做PET-CT掃描檢查,可與醫師討論後於健檢時一併安排PET-CT檢查。

Q4︰為什麼40歲以下之女性不做乳房攝影?而做乳房超音波?
[ 最後編寫日期:2010/12/31 ]

因為40歲以下之女性乳房較為緻密,不適合做乳房攝影。但若有下述情況者,則無年齡限制:

  1. 內科醫師施行乳房檢查時發現腫塊。
  2. 受檢者之女性親屬有乳癌之病史。
  3. 以前有良性或惡性乳房腫瘤之病史。
     
Q5︰身體有些不適,看過許多醫師,仍無確定之診斷也無有效之治療,可否做此種健康檢查以查病因?
[ 最後編寫日期:2010/12/31 ]

健康檢查的對象是針對一般沒有任何症狀的人,對於已有症狀之病人而言,健檢項目未必適合,且檢查時間常須等待一至二個月,為避免延誤病情,應立即至門診做醫療處理,而非安排健康檢查。

Q6︰那些情況須安排骨質密度檢查?
[ 最後編寫日期:2016/07/18 ]

本院採用最先進的Dual Energy X-ray Absorption (DEXA)來測量骨質密度。

只要符合下列諸項中之一項的婦女,都應該考慮做骨質密度檢查:

1.年齡:大於及等於50歲以上,以前從未接過骨質密度檢查者。

2.停經:

  • 過早停經〈40歲以前停經者〉。
  • 從未接受過動情激素療法的已停經婦女。
  • 目前正使用動情激素之停經婦女,並於一年前經醫師確定骨質量有較少之情形。

3.骨質量較少:受檢人在一年前以DEXA測量確認有骨質量較少之病史。

4.生活習慣:

  •  在過去幾年中身高有降低2公分或以上。
  •  有抽煙習慣。
  •  有過量飲酒之習慣。

5.家族史:祖母、母親或姊妹有駝背或骨折之情形。
 

Q7︰大腸鏡與一般醫院或健檢中心所提供之直腸鏡或乙狀結腸鏡有何不同?
[ 最後編寫日期:2010/12/31 ]

直腸及乙狀結腸為大腸之一部份,大腸鏡檢查自肛門至盲腸全長約130公分,而直腸鏡或乙狀結腸鏡僅檢查至約60公分左右,不夠完整。

Q8︰有那些情況須經醫師評估後才能於健康檢查中安排大腸鏡檢查?
[ 最後編寫日期:2010/12/31 ]
  • 年齡較長者
  • 有重大或慢性病史者:高血壓、心臟病、糖尿病、腎臟病
  • 長期服用類固醇藥物者
  • 胃部份或全切除術後或任何癌症病史等
  • 曾有不明原因暈倒者
  • 長期腹瀉者

健保特約醫院

全名健康保險標誌

和信治癌中心醫院是健保的特約醫院,屬於區域性醫院等級。第一次門診的掛號費因包含病歷製作費用為220元,略高於複診門診掛號費150元。本院健保病人門診基本部分負擔為 240元,急診基本部份負擔為300元。若持轉診單或手術與岀院30天內返診基本部分負擔為140元,持重大傷病身份病人門診及急診無需支付部分負擔。

健保局規定,健保病人看病必須親自到診,不得委由他人代持健保卡看病。而且病人親自到場看病,才可以讓醫師執行身體檢查,作出正確的診斷。當病人無法親自到診時,該次門診必須自費,不可使用健保。

[和信醫院醫療收費標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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