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癌

[ 最後編寫日期:2022/04/11 ]

胃癌是本院第十常見的癌症,以2007年為例,新病人數佔全國的1.9%。

胃癌的治療原則以手術為主、再依術後的病理檢查,如有局部淋巴結轉移,則會建議病人接受輔助性化學治療及放射線治療。

本院治療成果

1990-2007年間首次確定診斷為胃癌,且之前未曾在院外進行相關治療者共809人,其中男性469人(58.0%),女性340人(42.0%),年齡中位數60歲(分佈21-89歲)。期別分佈以三、四期占多數(51%)。追蹤期間中位數為25個月(分佈1-208月),各期別五年存活率:第ㄧ期90%,第二期65%, 第三期41%,第四期9%;詳見表一、與圖一。


局部淋巴結轉移的病人

手術以後,如發現有局部淋巴結侵犯,我們會建議病人接受輔助性化學治療(Etoposide, Cisplatin and 5-FU)及放射治療(此為本院特有的治療,台灣大部份的醫院,遵循日本的經驗,只建議病人作化學治療而沒有放射治療)。1990-2007年間,共有138人接受此合併整合治療,追蹤期間中位數為30個月(分佈4-190月),五年的整體存活率為47.9%,十年的整體存活率為44.0%。

各期別存活機會如圖二及表二。 同時間有淋巴結侵犯的胃癌病人,有142人僅接受手術而未作術後輔助性治療,追蹤期間中位數為24個月(分佈1-174月),五年的整體存活率為31.4%,十年的整體存活率為23.3%。各期別存活機會如圖三及表三。

與國內外資料的比較

本院病人追蹤至2008年底止,五年的整體存活率為44.2%。如與衛生署公佈台灣2002-2006年男性、女性胃癌五年存活率29.7%、35.5%相比較,本院同時期五年存活率分別為44.5%、51.8%(表三)。

若與美國流行病監督及最終結果(Surveillance Epidemiology and End Results,SEER)公佈之1999-2005年男性、女性胃癌五年存活率24.0%、28.3%相比較,本院同時期五年存活率分別為45.4%、49.1%(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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