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

[ 最後編寫日期:2022/04/11 ]

肺癌是本院第二常見的癌症,以2007年為例,新病人數佔全國的2.5%。 

肺癌的治療原則,是在治療前依據正子掃描與電腦斷層分辨是否為早期病人,早期肺癌(第ㄧ與第二期)以手術為主,再依手術後的病理結果加上化學治療或放射治療;晚期肺癌則以化學治療及放射治療為主。

治療成果

1990-2007年間首次確定診斷為肺癌,且之前未曾在院外進行相關治療者共2,130人, 其中男性1,252人(58.8%),女性878人(41.2%),年齡中位數63歲(分佈17-91歲)。期別分佈以三及四期為多數,占77%。各期別五年及十年存活率如表一、圖一;第ㄧ及第二期五年存活機會分別為70%及46%。晚期病人存活機會ㄧ般少於10%,早期診斷與更有效的治療是將來研究的重點。

 

早期肺癌

手術是早期肺癌的主要治療,本院的肺癌手術,已從傳統的開胸手術,進展到微創手術。1990年到2007年間共有323位病人接受手術,追蹤期間中位數為32個月(分佈2-166月)。五年整體存活率50.0%,各期別存活率分別為:第一期為75.9%,第二期為60.0%,第三期為18.9%,如表二與圖二。因此目前的治療趨勢,對於第一、二期的病人會建議作手術後的化學治療,第三期的病人則建議作化學治療與放射治療,再考慮手術的可行性。

與國內外資料的比較

本院病人追蹤至2008年底止,五年的整體存活率為13.4%。如與衛生署公佈台灣2002-2006年男性、女性肺癌五年存活率8.9%、13.6%相比較,本院同時期五年存活率分別為12.9%、15.2%(表三)。

若與美國流行病監督及最終結果(Surveillance Epidemiology and End Results,SEER)公佈之1999-2005年男性、女性肺癌五年存活率13.4%、18.1%相比較,本院同時期五年存活率分別為11.6%、15.3%(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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