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得癌症(1-10)
(yuyu繪)
癌症1000問答
文 / 臺灣癌症博物館【癌症知識庫】編輯部
1. 怎樣對癌症病人告知病情?初得癌症如何面對?
參考意見:
1.1 癌症確診之後,在尊重病人「知的權利」的醫療倫理下,醫師據實地告訴病人罹患癌症,這是病情告知必要做的。考慮到不同病人可能的反應,家屬可以和醫師一起討論,用哪一種方式來告訴病人罹患癌症的事實。倘若病人在意識昏迷或無法清楚理解病情的情況下,醫師可以根據親等依序選擇請告知的對象,再由照顧病人的家屬選擇用適當的方式告訴病人病情。不過,可以肯定的是,當病人本人主動向醫師詢問自己的病情時,醫師必須據實以告。
1.2 怎樣安慰剛得癌症的親友?才能既不嚇到他;也讓他接受真相呢?醫學的進步,對許多癌症來說,已經不再是絕症。不過,剛聽到自己得了癌症,受到驚嚇是非常正常的,但是一般驚嚇是因為對未來的不可掌握。在告知病人罹癌確診的同時,醫生會很詳細地告訴病人未來的治療情形如何,家屬也可以遵照醫囑安慰病人,平復病人的心情.如果能夠找到跟病人的病情相類似的病友,前來解說或安慰,效果會更好。
1.3 長時間隱瞞病情是很難做得到的。有研究表明,病人清楚知道自己的病情,反而可以更平靜地面對治療、面對生活,沒有旁人想像的那麼糟。事實上,臨到生命的終點,總有一些事想要自己表達意見的,醫師及家人都應該尊重病人自主的權利,盡力協助病人完成遺願。
2 和癌症病人談生死議題,有哪些好的話引子?倘若家人聽到自己罹癌,精神上無法平撫,有什麼方法可以幫助他?宗教?身心科醫師?旅遊?運動?
參考意見 : 癌症病人很難不聯想到死亡的問題,而死亡的議題是最不容易討論的,而且沒有標準的討論方法。死亡是每一個人都需要面對的問題。死亡是宗教討論的重要議題,因此宗教在此刻確實是可以幫上忙的途徑之一。我們可以鼓勵癌症病人與正信的神職人員多進行晤談。旅遊、運動以及其他的社交活動都能夠分散癌症病人每天糾結在自己疾病的困境,也值得我們大家鼓勵他們去做.
3. 我可以或應該問醫師自己還可以活多久嗎?他說的準嗎?根據什麼判斷的?
參考意見 :沒有把死亡考慮在內的生涯規劃是不完整的也是不具體的。每一個人都應該要隨時考慮到自己的餘命去規劃生活,癌症病人當然可以問醫生自己還有多少餘命。,醫生是根據醫學上的統計,相同的癌症類別、期別、臨床表現來判斷癌症病人的餘命。不過每一個人都不是「照書生病」的,換句話說,統計數字可做參考,醫師也不能確切地斷定病人還能活多久。
4. 所謂「五年存活率」應該怎樣解釋?
參考意見 : 五年存活率(five-year survival rate)是用來計算特定疾病的預後情況,通常是從確診開始進行計算。除非特別區隔在某一個區段,否則五年存活率的分母包括了不同期別、年齡、性別、種族的病人,雖然他們罹患的疾病是相類似的,但是每一個病人所患的疾病,都有其個別性.因此所謂的五年存活率必然有其誤差.因此癌症病人可以用這一個數字來做自己餘命的參考,但是都應該抱著希望,照醫師的指示來面對疾病。
5. 得癌症是「天譴」嗎?我做了壞事嗎?怎麼會得到癌症?
參考意見 :天譴通常用於人們找不到原因所發生的壞事。將它用在癌症上面,顯然是不妥當的.過去人們對於癌症是如何發生的,可能所知不多,並且癌症發生之後,死亡率很高,因此才有天譴之說。現在醫界對很多種癌症的發生,都可以找到具體的原因,也有很多預防的建議,既然找到原因,天譴之說就不成立了。目前雖然還有很多癌症確實發生原因仍然不清楚,但是相對於知道發生原因以及知道如何預防的癌症,將癌症整體視為天譴,顯然是不合理的。
6. 上班族及學生初得癌症,要不要馬上請假、休學或辭職?
參考意見 :
1.1 確診為癌症的病人,當然是越早治療越好。癌症有一定的病程,癌症的治療也有不同的階段,工作中的病人有時確實需要請假接受治療,治療期間也因為有癌因性的疲憊,身體比較虛弱,有可能也必須短期請假。
1.2 在學的學生或是上班族在治療期間,因為個人的因素,或許不希望同學或同事知道自己罹患癌症,而有了休學或辭職的念頭,這都是可以理解的.不過,癌症治療期間,如果能保持一定程度的社交生活,對於心情的平撫,以及糾結在疾病上心情的惡化之改善,也有一定的好處.
7. 我們的社會周遭的人會「歧視」癌症病人嗎?有哪些人我應該告訴他病情?哪些人我最好隱瞞病情?
參考意見 :
7.1 癌症病人越來越多,社會對癌症病人「貼標籤」的現象已經越來越少了。因此,癌症病人不一定要太擔心被周遭的人歧視。相反地,有很多癌症病人因為得到這個重病,而在生命中看到過去無法得見的亮光;在人生觀上,在待人接物上都有較之過去更理性的表現,反而讓人印象更好,癌症反而成為他人生的冠冕。
7.2 癌症的治療或許因為副作用太大,或許讓人有病懨懨的感覺,現在克服癌症副作用的方法越來越有效,即使在治療期間,大多數的旁人也看不出誰是癌症病人。更積極的作法是癌症病人要證明自己雖然生了重病,但是工作能力和與人相處的能力都不比過去差,周遭的人就更不會歧視癌症病人了。
7.3 癌症病人當然不需要逢人就說自己是癌症病人,對於自己知心的朋友,當然可以據實以告,常可以得到正向的能量;對於一般人,只要平常心以對也就可以了。
7.4 至於應不應該告訴家人自己得癌症,也是言人人殊。一般對於生死並不了解的幼小兒童,多數人都會選擇不直接告知;對於年事已高的家庭長輩,也會選擇不去告知。但這都不是絕對正確的做法。家人的離去是人生必經的歷程,雖然不容易解釋,但是仍然終需一說。它是生命教育的最好時機,倘若選擇適當的時期,用適當的方法來和家人客觀地說明重病的家人可能面臨的困境,以及預備他的離去,等於與家人一起上了人生重要的一課。
8. 癌症治療雖然「全民健保」大多有給付,請列舉另外還有哪些「自費項目」,例如買些營養、保養品,奔波車資,看護費等等。不同的癌症,一個病人平均大概要準備多少錢才夠開銷?
參考意見 :
8.1 癌症屬於重大疾病,因此重要的治療都有全民健保給付,有很多社會福利也照顧到癌症病人,在一些生活上的消費上,還可以省下一些小錢。
8.2 不過無可避免的,癌症治療仍然有一些自費項目,醫院會把這些自費項目當作選項,病人可以根據醫師的解說,衡量自己的財產物能力來做選擇.不過提醒大家,因為商業的介入醫療,有些自費項目只是醫院拼經濟的手段,病人應該自己多了解,多聽幾位醫師的建議才做決定。
8.3 癌症病人難免會聽到來自熱心的親友介紹哪些價格昂貴的營養品保養品,或是哪些癌症的偏方.這些熱心的建議,都不可盡信。其實只要正常的飲食,很多額外的所謂健康食品基本上都沒有實證醫學的根據,不必額外花錢去買.
8.4 癌症,這一場大病下來,要準備多少錢才足夠,沒有一定的數兒,台灣的全民健保對癌症病人在治療上已經相當程度的具有一定的水準,不必太操心把錢花在一些實證醫學以外的開銷。
9. 得了癌症少了收入,多了開銷。治療期間,如果我經濟不好,可以向哪些地方尋求支援嗎?如果我或我太太的名下還有房地產,可是房子不只有我們住,孩子也在住啊!我仍然可以得到社會補助嗎?
參考意見 : 癌症病人在治療期間,離開的正常營生的軌道,確實可能少了一些收入,多了一些開銷.倘若有一些治療的項目非常貴,但是又非做不可,醫院通常有社會服務部門,會根據病人的經濟情況,適時適度的給予幫助.社會服務部門多半不會因為病人有房地產而一定要病人把房子賣掉,一無所有之後才願意補助,癌症病人可以據理申訴,為自己爭取權益。更值得鼓勵的是在健康的時候,可以選擇可以信任的保險公司投保癌症險。我們看得許多自己有額外癌症險保障的癌症病人,治療期間比較沒有心理負擔,不會擔心在經濟上拖累家人。
10. 癌症都有「重大傷病卡」,憑卡做哪些事可以得到補助或優惠嗎?
參考意見 :
10.1 照顧福利與補助,一種是來自社會局的,一種是來自衛生署的而社會福利申請的重要證明也是一樣分成兩種:「重大傷病卡」以及「身心障礙證明」,這兩張也分別是社會福利的兩大支柱只要擁有其中一張,就可以得到不少補助、津貼以及優惠。
10.2 身心障礙證明是經歷重大傷病後的結果,是在永久失能的情形下申請的證明,若是在尚未失能卻因為病痛而無法工作、自理的情形,這種時候就是「重大傷病卡」派上用途的時候。
10.3 重大傷病卡顧名思義,就是如遇到中風、洗腎、癌症這種影響生活的大病時可以申請。以癌症來說,許多癌症的病友在初期與中期雖然辛苦,但卻未有肢體與器官的失能情況,此時就只符合重大傷病卡的申請資格,若事後病情惡化擴散造成永久失能如癱瘓、截肢、失語失聰等,就可以同時申請重大傷病卡以及身心障礙證明。
10.4 大家都要有個共識,社會福利是救急不救窮的,我們應該把更多的社會福利,留給更需要的人,而不是想盡辦法去爭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