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信醫院擴大臺北市民醫療補助
☆擴大來院之本市弱勢癌友之補助方案
這次擴大補助的額度包括:低收入戶補助提高至95%,中低收入戶提高至90%,而一般戶經社工師評估後,若符合補助者,依原補助額度增加40%,最高補助至80%。為使更多人受惠,補助期限為一年,因此每年須重新申請。
鑑於臺灣癌症發生率持續攀升,培育專業癌症專人才以提升癌症的診療水準乃刻不容緩,和信院區土地承蒙臺北市政府同意變更為醫療專用區,讓醫院在癌症領域上得有更大的發展空間,因此醫院應允回饋市民以連續10年且每年回饋700萬元醫療救助金來補助弱勢市民就醫。
近日經與臺北市發展局及衛生局協商討論後,決定擴大來院之本市弱勢癌友之補助對象如下:
和信治療中心醫院 設籍台北巿之巿民補助範圍及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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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於本院就醫且設籍於台北巿之巿民。 ◎補助方式:以本院治療期間之醫療費用減免為主(非以現金給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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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設籍台北市之市民) |
103年度和信醫院擴大臺北巿民醫療補助專案 |
低收入戶 |
1. 本院補助95%,病人自付5%。 2. 政府補助以外之其他費用註一,扣除本院不補助項目註二。 |
中低收入戶 |
1. 本院補助90%,病人自付10%。 2. 政府補助以外之其他費用,扣除本院不補助項目註二。 |
一般戶 |
1. 經本院社會服務室之社工師,依據本院「社會服務醫療暨急難救助基金補助辦法」評估後,若符合補助者,依原補助額度增加40%。最高補助80%。 2. 扣除本院不補助項目註二。 |
註一:政府補助之外之其他費用:醫療費(含掛號、門診部分負擔、住院醫療費、全額補助健保床之病房差額、住院伙食費與其他醫療相關費用)、醫療器材與輔助器具、生活費、看護費(經主治醫師評估認定需要)、喪葬費、交通費、健保費。 註二:扣除本院不補助項目:乳房重建費用、義齒、依據本院補助辦法規定相關事項。 |
本院對市府承諾此筆7000萬元醫療救助金,倘10年期限一到還有賸餘,仍會繼續提供補助以嘉惠臺北市癌友,直到用罄為止。
只要來院就醫之臺北市貧困癌友且符合資格者,皆可電洽或親至本院社會服務室詢問,諮詢電話:28970011轉3951~3955,和信醫院很樂意協助您。
☆社會服務醫療暨急難救助基金申請補助作業規定:
1. 目的:為有效管理與運用社會服務醫療暨急難救助基金而制定,並依實際情況及社會變遷,做適當的修訂。
2. 訂定醫療財團法人辜公亮基金會和信治癌中心醫院社會服務醫療暨急難救助基金補助辦法。
3. 為監督及審核社會服務醫療暨急難救助金之合法管理與有效運用,成立社會服務醫療暨急難救助金審核小組,院長指定副院長當召集人,並定期開會。
4. 資金來源為:依醫院年度預算提列、國內外各界慈善捐款、各界慈善捐款孳息收入。
5. 社會服務醫療暨急難救助基金之管理規定使用、報銷等,皆按會計程序辦理,開具正式收據,提供收支明細表,捐款指定為運用孳息者,則依捐款人意願辦理,其儲存等手續由本院財務部辦理。
6. 補助對象以本院病人醫療費用籌措有困難者,含各縣市政府核定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經本院社工師依據補助辦法規定評估,配合病情需要,予以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