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問:肺癌病人是否需要第二意見諮詢?
答:黃崇仁醫師
被診斷為肺癌或是疑似肺癌時,都對病人身心造成極大衝擊,這時該怎麼辦 ﹖假如對於診斷有所疑問,尋求另外一位醫師的第二意見,或許可以提供一些幫助。
首先,要確定第二意見諮詢的醫院和醫師應該是這個領域的專家,要不然豈不是問道於盲反而更糟。
一般而言,如果懷疑肺部長腫瘤而尚未有診斷或是癌症分期不明確,則需要先找胸腔內科醫師;如果確診為早期肺癌,則可以先找胸腔外科醫師評估開刀的可能;如果病人身體狀況無法接受手術或是屬於中晚期疾病無法切除,則需要看腫瘤內科醫師。
接下來,要帶哪些資料向其他醫師徵詢第二意見呢?基本上應該準備的資料如下:
- 胸部X光片。最好有以前的胸部X光可供參考比較。
- 胸部電腦斷層的片子(CD-ROM)和書面報告。
- 假如已經做了切片檢查,則應攜帶病理報告或是細胞學報告。
- 假如已經做了支氣管鏡或是正子掃描或骨頭掃描檢查,則應拷貝相關檢查的片子和報告。
- 假如已經在其他醫院做了治療,則需要拷貝相關病歷資料,並請治療的主治醫師寫病歷摘要。
總之,病人做第二意見諮詢時,能備齊越詳細的資料越好,最怕就是什麼都不帶,卻要求醫師重新做檢查,這樣往往會曠日費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