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放射治療
實施放射治療之原因及成功率:
肺癌雖然是以手術為主要治療,但因局部晚期的疾病較易復發,因此對於部分局部晚期的病人會在手術後給予放射治療以減低局部復發的機率。接受術後放射治療可將肺癌的局部復發率由30%降低至小於10%。
對於肺癌疾病本身侵犯的範圍過大,或是身體狀況不佳,不適合接受手術的病人,本院建議以化學治療合併放射治療代替手術治療,以避免治療可能的造成的風險。接受化學合併放射治療但並未接受手術切除的肺癌病人,兩年的整體存活率約為40%。
放射治療的步驟與範圍:
第一次準備放射治療我們稱做定位,主要是把腫瘤的範圍以及附近正常組織在電腦上標示出來。當定位的步驟完成以後,您的醫師會在您的電腦斷層影像裡標示治療範圉,接著再找出適當的治療角度以避開正常的組織,確保腫瘤組織接受足夠的劑量,同時讓正常組織接受最少的放射線。放射治療的時間是星期一到星期五,每天在治療室中約十至十五分鐘,此時只有您一人在治療室內,務必放鬆心情、靜躺不動且平和呼吸。在這5-7週的時間,您每週會有一次的例行門診,主治醫師會於門診中與您詢問治療的副作用並給予適當的治療。
放射治療的範圍包括腫瘤本身及縱膈腔淋巴結,另外視腫瘤的位置也會將鎖骨上淋巴結選擇性地包括於治療的範圍內。對於接受手術後放射治療的病人,會給予腫瘤原發部位及可能受影響的淋巴區域50格雷/25次的劑量。對化學治療合併放射治療的病人,會給予腫瘤及淋巴結54~70格雷/27~35次、可能受影響的淋巴區域45~50格雷/25次的劑量。
放射治療期間的副作用、風險及可能之處理方式:
短暫可恢復的急性副作用如:放射性食道炎造成的食道異物感、吞嚥困難及疼痛,放射性肺炎造成的乾咳,皮膚的燒灼感、擦傷及紅腫脫屑,上述的急性反應會在治療的第二至三週逐漸顯現出來,並隨著治療次數的增加而逐漸增加其嚴重程度,直到治療完成後約三週才會完全褪去;慢性不可逆副作用如:食道狹窄造成吞嚥困難,肺部纖維化及暫時性的放射線肺炎等。
在治療的第二個星期到第三個星期,會開始感覺時有異物感,之後此感覺會逐漸轉為疼痛及吞嚥困難,此時我們建議以止痛藥來舒緩症狀,確保營養及水份的攝取不受影響,必要時會建議暫時放置鼻胃管。
另外,放射治療造成的皮膚反應,在第四到第五個星期,則會發現皮膚變紅、顏色變深,搔癢的感覺。治療中我們會建議病人對於照射的皮膚,不可用力揉搓,也不可以抓癢,盡量避免使用藥物、乳液等塗抹在治療的範圍,洗澡的時候不要使用肥皂及沐浴乳以避免皮膚之磨擦。在治療中皮膚有任何的破皮、潰瘍,請病人趕快告訴醫師及護理人員,我們會教導病人如何處理傷口。
由於放射治療的範圍包括了部份的肺,因此會造成局部的放射性肺炎,在大多數的病人身上,此種放射性的肺炎是無症狀的或僅有輕微的乾咳,但某些病人則在治療後的大約一個月開始會有連續乾咳及輕微發燒的狀況,若上述的症狀經詳細的檢查後判斷不是感染或疾病惡化所引起,則我們會認為其為較嚴重的放射性肺炎,並給予止咳藥物舒緩症狀,對於較嚴重的病人則會酌量給予類固醇治療,症狀一般都會在半年內完全舒緩。
於放射治療期間主治醫師會視病人的副作用調整葯物或療程、治療結束後有定期門診以持續衛教以降低長期副作用之機率或提早偵測後遺症之發生以給予適當的冶療照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