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問:膀胱癌的病人何時需要作膀胱摘除手術?
如果是侵犯性膀胱癌,就是所謂第二期、第三期或是第四期膀胱癌的病人,病人是否應該開刀,都會有不同的考慮。在早期認為膀胱癌只要超過第二期、第三期就應該開刀摘除膀胱,但經過這10年來跟外國資料的比對,發現第三期的病人在接受開刀後,接近百分之四、五十的人都復發了,這樣的情況,不管是醫生或病人都感到不是很滿意。
因此,如果是第三期膀胱癌或淋巴腺已經轉移的話,我們就會請放射診斷科醫生、病理科醫生、腫瘤內科醫生和放射腫瘤科醫生,大家一起討論, 如果單純的手術治療沒有辦法給病人更好結果的話,便考慮使用合併式治療方法,比如可能先做化學治療,之後再開刀,開完刀之後再加上化學治療,用導引性的化學治療跟輔助性的化學治療來改善手術的成功率。
膀胱摘除手術是一個非常大的手術,必須同時做尿路的重建,某些年紀比較大的病人不適合做這種所謂根除性、破壞性大的手術,此時我們會跟放射科醫生討論,經由放射科接手,做化學治療加上放射治療來處理病人問題。萬不得已如果化學治療跟放射治療失敗的話,才幫病人做一個傷害最小的手術,來解決病人的問題。
(泌尿系癌多科整合診治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