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不可不知的药物过敏反应

[最後编写日期:2015/02/02]

文 / 李镇宏 药师 (药剂科)

  药物过敏是药物不良反应的一种,发生的原因是免疫系统对某些特定药品或内和其他成分产生过度敏感。我们可以把免疫系统想像成国家的军队,负责抵抗外来的侵略。对人体而言,外来敌人包括细菌、病毒、及其他有害的物质与病原体,有赖我们的免疫系统加以辨别与清除;而对药物产生「过敏」,顾名思义,就是免疫系统把药物当成了外来的有害物质而产生了「过度敏感」的反应。如此一来,免疫系统不只无法发挥原来的保护反应,反倒造成人体的不适。
  因为年纪、性别、疾病、基因等个体的差异,服用药物之後发生药物过敏的机率或严重度会有所不同,但目前并无明确的危险因子可预测药物过敏的发生,正因为药物过敏在事前难以预测,病人常在不清楚的情况下服用药物,结果引起不良反应。
  理论上,任何药物都有引起过敏的可能性。这与服用的药量无关,即使是非常轻微的药量,也可能产生剧烈的过敏反应。且药物过敏反应具有药物的特异性与复发性,意思是若曾对某药物发生过敏反应,下次如果再接触到类似的药物时,就可能会再产生类似的症状,而且可能反应更强烈。根据药害救济基金会的统计,以下几类药物是在台湾较常引起过敏的药物,像抗生素、抗癫痫药(phenytion、carbamazepine、lamotrigine等)、降尿酸药(allopurinol)、放射线显影剂、阿司匹灵林、非固醇类抗发消炎止痛剂(diclofenac、ibuprofen等);而除了药物本身外,添加於药品内的赋形剂也有可能是造成过敏的原因。
  药物过敏的症状最常出现的是皮肤相关症状,接着是神经系统、肠胃道…等。皮肤相关症状包含四肢躯干的皮疹、搔痒,或眼与唇的血管性水肿等。肠胃道不良反应包含呕吐、腹泻等。而严重的药物过敏反应,像是产生立即性的过敏性休克或是导致皮肤广泛性水泡、脱落、坏死的史蒂芬强生症候群(Stevens-Johnson Syndrome,SJS),若延误就医则可能会导致死亡。
  药物过敏的症状不一定是首次使用药物後马上发生。依照过敏症发生的时间区分为立即型和延迟型两种。立即型的药物过敏通常在首次用药後一小时内会产生;而延迟型则是使用药品後数小时以上或下次用药前皆有可能发生。因此首次使用某种药物而未发生过敏反应,并不代表以後都不会发生。在本院最常见的案例就是铂类化学治疗药品的过敏,通常在给药第七次以後才发生症状。因此,在服用药物之後,您除了注意疾病症状是否有缓解之外,也要特别注意是否有过敏反应产生。
    药物过敏的预防是现今医疗科技积极想突破的方向。目前对於严重的过敏反应,例如易导致史蒂芬强生症候群的抗癫痫药品carbamazepine与降尿酸药品allopurinol,可以於第一次用药前进行特殊基因的筛检(目前健保并未给付基因筛检费用),有特殊基因的病人,可以避免使用carbamazepine或allopurinol,。未检出者,则应於初期用药期间,监测任何的皮肤症状。本院病人罹患癫痫、神经疼痛、情绪失调的病人,可能会接受carbamazepine的治疗,若您已经在使用,没有发生严重的皮肤反应,请继续安心使用。
  然而,基因筛检目前尚无法扩及所有药物,因此最简单且有效的就是记录下自己曾经过敏的药品名称(包含商品名与学名)以及过敏的症状,并於就诊时主动告知医师或其他医疗人员,他们会将您的过敏史键入院内的资讯系统。当相关药品被处方时,资讯系统将提出警示,如此可以减少重复药品或类似药品所引起过敏症的发生。当您过敏的药品在治疗疾病上无法以其他药品替代时,医师也可能考虑以减敏的方法来继续给药。
    在您怀疑所使用药物引起过敏时,可以尽快告知您的医师或其他医药疗人员,您所使用的药品名称、使用经过、和症状出现的特徵与时间,由您的医师将会决定是否该继续使用药物或停药就医。若判定为可能的药品过敏,本院资讯系统内即可以留下纪录。您自己则要保留自己的过敏史,预备提供给照顾您的其他医疗院所。
  最後,如果不幸使用领有台湾药品许可证的合法药品,并且用於治疗药物仿单(或称药品说明书)所标示上的适应症,发生药物不良反应,导致严重疾病、身心障碍时,可以尝试依药害救济法向药害救济基金申请补助会,相关程序可以询问您的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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