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权利义务

[ 最後编写日期:2022/04/11 ]


病人的权利
 

  • 病人必须被告知所有与他疾病有关的医疗资讯以及确实的病情。
  • 病人有权确实知道是谁在为他服务;包括医师、护理人员及行政人员。
  • 在医疗过程中,病人必须被尊重,接受人性化的服务。
  • 参与医疗决策,为自己决定治疗计画是病人的权利。
  • 病人个人身分及病情的隐私必须受到保护。


病人的义务
 

  • 病人必须不隐瞒地提供与自己病情相关的全部资讯。
  • 在参与讨论後,病人要遵从医师的嘱咐和治疗计画;治疗中如同时服用非医嘱的药物,或进行非医嘱的医疗活动,必须和医师讨论。
  • 病人应尊重医院工作人员,并体谅他们的辛苦。
  • 病人及家属有义务偿付该缴的医疗费用。


     

健保特约医院

全名健康保险标志

和信治癌中心医院是健保的特约医院,属於区域性医院等级。第一次门诊的挂号费因包含病历制作费用为220元,略高於复诊门诊挂号费150元。本院健保病人门诊基本部分负担为 240元,急诊基本部份负担为300元。若持转诊单或手术与岀院30天内返诊基本部分负担为140元,持重大伤病身份病人门诊及急诊无需支付部分负担。

健保局规定,健保病人看病必须亲自到诊,不得委由他人代持健保卡看病。而且病人亲自到场看病,才可以让医师执行身体检查,作出正确的诊断。当病人无法亲自到诊时,该次门诊必须自费,不可使用健保。

[和信医院医疗收费标准,PDF]

本院为教学医院,负有训练医事人员及实习学生的责任。若於医疗场合安排教学时,将由指导教师向您介绍受训人员并徵得您的同意方得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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