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笨蛋」诺贝尔奖得主

[最後编写日期:2013/10/30]

文 / 棕榈子

  今年诺贝尔医学奖得奖名单揭晓,由日本的学者山中伸弥(Shinya Yamanaka)与英国学者约翰‧戈登(John Gurdon)共同获奖。他们发现成体细胞可以重新编程为干细胞,不但可以发展成任何组织,未来也将有可能修复受损的器官。
  戈登在1962年从青蛙肠道细胞特定细胞的DNA撷取遗传密码,并将它移植到青蛙蛋中,成功发展出一只正常蝌蚪,这项研究令他在生物学界声名大噪。40多年後,山中伸弥在2006年提出一种出乎意料简单的方法,能将成体细胞转化成原始细胞,而这些原始细胞反过来也能转变成多种成体细胞。山中伸弥将特定的基因放进皮肤细胞内,制出可变化成心脏筋肉、神经等各种细胞的全新诱导多能干细胞(iPS细胞),创全球首例。

两位诺贝尔奖得主都被骂过「笨蛋」

  这两位科学家在求学的路上,都曾被骂过「笨蛋」。约翰戈登当年念中学时,科学科目成绩很烂,还被同学讥笑是笨蛋,他还保存着当年他的中学科学老师给他的评语如下:
Gurdon school report, aged 15 "I believe Gurdon has ideas about becoming a scientist; on his present showing this is quite ridiculous; if he can't learn simple biological facts he would have no chance of doing the work of a specialist, and it would be a sheer waste of time, both on his part and of those who would have to teach him.”(文转第2页)
  (戈登学校评语,年龄15岁「我相信戈登很想在将来成为一位科学家;但根据他现在的表现,这非常可笑的;如果他不能学会一些简单的生物学常识,他将来不会有任何机会去做一明专家,并且不管对他自己还是教他的老师们来说,这纯然在浪费时间。」)
  这张成绩单,至今仍放在戈登的书桌前,成为他的「娱乐」。
  山中伸弥原本立志当临床整型医师却也屡受挫折,他改行研究学者也绝非一帆风顺。1987年毕业後,山中在日本国立大阪医院整形外科担任实习医生,但因为手脚笨拙,连打点滴都会失败,别的医生只要二十分钟就能搞定的手术,他却必要花两个小时。指导医师气到嘲弄他,「邪魔中(Jamanaka,与山中发音Yamanaka近似),你真是找麻烦」。山中伸弥也以幽默的口吻回忆当时心中的苦闷,「手术也不在行。实习感觉上就像在无间地狱修行一般。」

人生真有某「一条路」可以走吗?

  我的好朋友名小说家何立伟先生曾经画了一张漫画,写着:「聪明的孩子走进去变成愚蠢的小大人走出来,这就是学校」。这张漫画除了可以做为戈登和山中伸弥的学校教育的注脚之外,很自然地,也催逼着我们去反省现代教育和考试制度,在制造出一群训练有素的作业员,甚至连作业员熟练的技术都没有的硕博士之余,是否同时也扼杀了许多人的天才?
  人生该走哪一条路才对呢?这个问题不容易回答。原因是它牵连很多条件,比如,我们想走哪一条路,就可以称心如意地走那一条路吗?甚至,人生还真有特定的路可以走吗?也就是真有「那一条路」吗?如果真有,那麽还有相对於「那一条路」之外的什麽「路」吗?  我们可以这麽单纯地「以成败论英雄」就说戈登和山中伸弥今天走的路,真的是他们最想走的路吗?还有很多小时也曾被骂过笨蛋的科学家、文学家,他们没得到诺贝尔奖,就不成鼓励人「走自己的路」的励志「教材」吗?

The Road Not Taken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yellow wood,
And sorry I could not travel both
And be one traveler, long I stood
And looked down one as far as I could
To where it bent in the undergrowth;

Then took the other, as just as fair,
And having perhaps the better claim,
Because it was grassy and wanted wear;
Though as for that the passing there
Had worn them really about the same,

And both that morning equally lay
In leaves no step had trodden black.
Oh, I kept the first for another day!
Yet knowing how way leads on to way,
I doubted if I should ever come back.

I shall be telling this with a sigh
Somewhere ages and ages hence: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wood, and I—
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
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

大家都误解了佛洛斯特的名诗?

  这是美国诗人罗勃。佛洛斯特(Robert Frosrt,1874-1963)非常有名的一首诗<未曾选择的那条路> (The Road Not Taken,1916)是深刻反思这个主题的典范作品。这首诗几乎被广泛理解为鼓励大家勇敢地「走自己的路」,哪怕那是一条「人迹比较少的」道路,我们要坚定信念及自由意志去跳脱常规,去选择做自己。不过,文学评论家却认为,美国文坛从来没有过像这首诗这般频繁被人引用,却又这样广泛被人错解的。
  佛洛斯特本来就以写讽文着称,他的文字绝少「说教」到可从字面理解,甚至他最擅长的就是「反讽」;也就是说反话。我门再仔细品味就能看出,这是一首充满无奈讽世意味的诗,可以发现佛氏专属的风格。
  佛洛斯特描述他在两条路径之间做抉择时,一再指出那根本是一模一样的两条路。一条路看来和另一条同样笔直」,而且尽管诗人想要区分它们,但他却知道「在那里走过的踩出来的行迹,两边约略相等。」。於是,他一时兴起选了一条,略过另一条。大多数的读者都没看出来,诗人是武断而任意地选择道路的。

洋洋得意在自以为是中作选择

  诗作到了最後一节,佛洛斯特才透露出他的反讽幽默。诗人坦承「在许久之後」,当他年老了,追忆过往的时候,大概会「叹息」讲出这段故事,声称自己勇敢选择定了非正统道路,也就是「人迹比较少的」那条。不过, 这种主张其实错了。诗人说过,他的抉择完全是任意选定的,因为首先,根本就没有所谓的「人迹较少的」道路;两条路面「同样覆了落叶/叶片,还没有被踩踏脏污。」
  佛洛斯特这首诗的弦外之音,应该是在告诉大家人类的自大,往往要给无常生命裹上糖衣,把生活看成连串有意识的、有道理的选择,并且在种种自以为优劣条件中作选择,并且中洋洋得意。其实我们不可能知道,哪条生命道路才最好,而我们下决定,也往往只是随机、无知的猜测而已。

您突然发现,画线的粉笔快要用完了

  人生无常,充满变数。请您在地上画一条直线,低头看着自己的双腿双脚,顺着直线走过去,看看自己能不偏不倚地、笔直地走多久?当您洋洋得意自己平衡感超强,可以一直走在线上时,您会发现在您旁边的人早就笑弯了腰,因为您走路的动作实在太逗了,不像人走路,令人喷饭。更叫人警醒的是,您不可以每天都给自己画一条直线走,当有一天,您突然发现,画线的粉笔快要用完了,而你还想继续走下去,您不得不把画粉笔的力道放轻,但是画得太轻又看不清楚。
  这是一个什麽窘境啊?信不信,放下您的双周刊,在和信医院随便找一位癌症病友一问,就完全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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