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师,我的药可以放多久?

[最後编写日期:2014/06/17]

文/ 叶涵青 药师(药剂科)

  药师:「上次我拿的药还可以继续使用吗?」
  「最近天气热是不是该把药拿去冷藏?」
  「在家里该把药放在哪里比较不会坏?」
  在繁忙的工作中很常接到病人来电询问药品存放的问题,有时是因为药品领取许久,不知药品的保存期限为何,有时则是因为天气特别炎热,不太确定是否该将药品如同食品般放入冰箱冷藏保鲜。
  药厂在生产药品时必须进行药品的安定性试验,此试验是用来确认药品受到环境因素(温度、湿度、光线)之影响与时间之关系,推定有效期间,确保药品使用时的有效性及安全性。在药品出厂时,外包装上也会印上此批药品的批号(Batch No.或Lot No.)、制造日期(Mfd. Date或Mfg. Date)与有效期限(Exp. Date),并在药品说明书上注明保存的方式。但出厂後因其储存环境的改变或开封后再包装的方式(以夹链袋或是药包机包装)不同,其药品的保存日期会与原包装的保存日期而有所差异。
  会影响到药品储存的条件主要有三项因素:温度、湿度、光线。常温为15-30°C,冷藏为2~8°C,因此不需特别冷藏的药品放置室内即可。室内放置最适当的地方为不受日照乾燥之处。而光有可能会加速某些药品的变质,具有特别注明须避光的药品若无铝箔完整包中则建议放置暗色玻璃罐里并置於暗处保存。
  药品的外包装也会影响保存期限,若药品没有离开原本出厂时的包装,在符合避光避湿避热之三大原则下,其使用期限可到原包装上所标明之保存期限。但若药品已拆开分装(即在医院以夹链袋或分包机分装),则以分装後医院所标注的保存期限为主。若药品已磨碎或剥半,其药品更易受潮,保存期限会变得更短也更无法掌控,因此建议有需磨粉及药品剥半的病人,服用药品前再自行磨粉或剥半,以减少药品品质受损的风险。
  以下为一些特殊药品的保存方式,提供您注意:

一、液体制剂:
  本院的常用药品:复方甘草合剂(Brown Mixture)、息咳宁(Secorine)、高克痢(Pecolin),安佳热(Antiphen)、鼻福(Peace)等。未开封前的保存方式也与锭剂相同,一旦开封後的糖浆也毋需特别放置冰箱冷藏。因每种药品开封後的保存期限不一,保守建议为一个月後即要丢弃(个别保存期限以药品说明书为准)。

二、悬浮剂:
  这些药品均以粉末呈现在药瓶里,使用前加水泡制。本院有:灭菌灵(Mycostatin),尚未开封前其保存期限如同外包装之日期,一旦加水泡制後放置室温可保存七天,放置冰箱可保存十天。

三、眼药水:
  常用药品有:止脓敏(Sinomin)、富眼能(Flumetholone)、爱特泪(Artelac)、护眼眼(Eyehelp),无论是否开封过皆放於室温中,开封後超过一个月即不能再使用。另有青光眼用药:舒而坦(Xalatan),未开封前应避光冷藏,开封後可放置冷藏或室温中保存;抗感染类眼用药:氯丝菌素(Chloramphenicol)开封前後皆须冷藏,上述这些须冷藏的眼药水也是开封後超过一个月即要丢弃。

四、胰岛素笔
  本院药品有:诺和瑞诺易笔(NovoRapid FlexPen)、诺和密斯30诺易笔(NovoMix 30 FlexPen)、瑞和密尔诺易笔(Levemir FlexPen)、兰德仕注射剂(Lantus SoloStar),未开封前皆须冷藏,开封後除了瑞和密尔诺易笔(Levemir FlexPen)在室温中可保存六星期,其余在室温中可保存四星期。
  最後提醒您在使用药品前除了留意有效期限外,仍需观察药品的外观是否有变色、发臭、潮解等变质的情形,若其外观有改变,虽未过期也应丢弃,不可再继续服用。如果您有相关的疑问,请您不吝与药师们联络与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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