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和信医院八仙急救争议,看紧急医疗救护
文 / 滕西华 (民间监督健保联盟发言人)
作者简介:滕西华,东吴大学社会工作系、台湾大学卫生政策与管理研究所毕业。 从事心理健康与身心障碍社会工作近二十年,也是人权工作与健康政策的倡议者。目前担任台湾社会心理复健协会秘书长,并长期义务担任民间监督健保联盟发言人。
八仙尘爆案,也爆出区域紧急医疗应变中心(下称EOC)的诸多议题,和信医院急诊室更因是否参与尘爆的急救,而成为众矢之的,主管机关台北市政府卫生局更在即使是创伤专家主政的柯市长认为不需要下,仍抛出欲讨论拟将和信医院纳入EOC的消息。然而,我们尝试从紧急救护体系来看,和信医院是否过度承载了舆论的期待与责备?和信医院应否或如何成为紧急救护体系的一环?它和离八仙乐园最近的八里疗养院的急诊室,在紧急救护体系中有不同吗?
一般民众可能不太了解紧急救护体系与EOC的运作,EOC内有分区、分级的急救责任医院,EOC与急救责任医院的设置是根据《紧急救护法》,急救责任医院的分级则是依据紧急医疗能力分级标准订定,这也和急诊室的设置有关。急诊室,是依照医疗机构设置标准相关规定,医院超过100床就必须设置急诊(和信医院有315床,因此也设有急诊室),但有趣的是,这办法中只允许专办「国际医疗」的医院例外,因此这全自费的「国际医疗医院」便拥有从法规上就完全自外於紧急救护体系义务的特别待遇!
以卫福部104年3月公告之台北区急救责任医院分区为例,整个台北区(涵盖北、北、基、宜)通过考核者有52家急救责任医院,根据紧医疗能力分为三级,其中重度急救医院12家(如:台大、马偕、荣总、亚东、双和、罗东博爱医院等医学中心或区域医院)、中度急救医院19家(如:振兴医院、台北市联合医院、汐止国泰医院等)、一般急救医院21家(如:康宁医院、台大金山分院等),中、重度以上急救责任医院必须能够具备救治大量伤患、急性脑中风病人、急性冠心症、重大外伤、高危险妊娠孕产妇与早产儿照护等能力,急救分级的目的应是为了让病人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最适合、最好的救治,此次尘爆伤患几乎皆为20%以上的烧伤,重症者半数为50%面积以上,也几乎都是由119消防紧急护送,将伤患在第一时间送至中度以上的急救医院,一般急救医院甚至不具备这样的急救能力,所以也无法收治八仙伤患。
而和信医院并不在这52家EOC的急救医院之内,换言之,119消防救护体系,第一时间不会、也没有把病人送到和信医院或是最近的八里疗养院的急诊室去急救。但,即使如此,紧急救护法依然赋予EOC可以在遇紧急伤病或是大量伤患需要救援时,派遣当地任何一家医院人车出勤或加入救援,医院不得拒绝,八仙尘爆之时EOC亦未依此机制启动和信医院救援。
无论和信医院是否愿意,何以和信医院并未从119消防救护中收到任何一名伤患?我相信,就是基於上述的机制,和信医院即使有强烈的意愿,119先送伤患去和信医院急诊室进行基础救护包紮,但在可以预期的数个小时之内,EOC甚至任何消防体系也无救护车可以返回和信医院将病人进行适合的转诊,对烧伤病患、乃至EOC并无好处,这非但不是专业的体系应该做的,病人也不会想被送到和信医院去急救,更是柯文哲市长受访时口中说的「牙给」(编按:多此一举)!
创伤急救中教我们最重要关键保住病人、降低死亡率的是3R(right patient, right time , right place),在「对的第一时间,把对的病人送到对的医院去治疗」是最重要的,不是「盲送」。救人当然是医疗机构与医疗人员的义务与天职,谁也无法自外,但长期以来,政府不是要求各级医院根据能力来各司其职,而是要求每家医院像百货公司、铁人一样,要样样齐全、十项全能,因此台湾也很难发展出类似美国的特色专长医院,即使是医学中心,如果过度偏向发展、或专长某些科别或是某类病人的治疗,甚至在评监上面捞不到好处,逼得某些医院可能「样样会却样样不精」,也造成医学中心研究发展停滞,甚至退步,这不是医疗体系的痛吗?何以在批评和信医院之际而己溺人溺?
灾难考验我们的体制与应变能力,紧急救难和一般消防救护大不同!但我们似未从以往的气爆、风灾、震灾中学到教训,制度乏人问津,只求短暂止血。此次不是大规模战争,台湾不是只有八仙尘爆的伤患要照顾,和信医院是个癌症医院,它所做的应该是以他们癌症照护的专长,去纾缓、支援或接收台大、荣总、马偕、三总、长庚等等这些医院,因为要收治八仙烧伤病人,而无法有充足人力或病床供给的癌症病人医疗照护工作(据闻目前和信医院也正是这麽做),这才是在辅佐与支撑紧急医疗救护下,他们最擅长、又最有用的事!
台湾整体包含紧急医疗在内,医疗资源有严重城乡患寡与患不均的问题,许多县市有着数小时仍无法到达急救责任医院的困境,台北地区就如同柯市长所言,资源相对丰富,台北市民甚至有地区三分钟之内就能到达急诊,如此医疗资源丰富的地区,是否真有将不具备急救分级能力的和信医院纳入EOC的需求?或是迫使和信医院必须俱备急救责任医院能力?就像我们不应期待八里疗养院加入烧伤照护或急救一样。
政府该做的,不是譁众取宠式的政策措施,在部分舆论挞伐和信医院之际,乡愿地让和信医院承载过度的期待,而成为紧急救护体系需要改善的代罪羔羊,便宜行事地以将和信医院纳入EOC急救医院体制中,企图藉此来回应舆论,况且即使和信医院不是急救医院,EOC仍可基於需要调度必要人力。
紧急救护体系中有诸多议题需要讨论,以建制更好的制度,如拥有全国即时的智慧(ICT)紧急医疗资源系统供消防救护查询、训练有素的紧急救难专业人员、均质化紧急救护资源与能力、重大灾难就地检伤机制的建构,乃至於紧急救难(护)署的成立……等等,都比是否将和信医院纳入EOC更值得政府和社会花时间讨论。
不仅是救治八仙伤患的医疗机构和人员,包含和信医院在内,所有在岗位上面各司其职、各凭专长,悉心照护每一位病人的医疗机构和医事人员,都值得这样的尊敬和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