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麽要生气?

[最後编写日期:2014/06/18]

文/ 黄达夫 院长

 医院每个月的院会,都邀请其他领域的有识之士来与我们分享他们的智慧,拓宽我们的视野。
 四月份我们请到中山大学教授,专栏作家叶匡时先生莅院演讲。他认为目前台湾社会很多问题都出在,当我们为了求进步试图走出传统,建立新的制度时,往往还是以传统的思维去建构,结果不蒙其利,反受其害。
 他举了一个例子说,我们在由人治改变为法治时,不是去内化其基本原则,而是去订定众多的规范,结果反而迷失了核心价值。
 叶教授正好点到我十八年来做为一个医院主管,面对我们的主管机关所经常碰到的烦恼。例如,去年我们医院接受住院医师一般医学教育训练计划的评监时,规定我们要把卫生署补助的教学经费支付给参与开课的医师,而且要出示证据。而住院医师也要有学习护照。
 我猜想这些规定是要确定医院确实开了课,也没有亏待参与教学的医师。但是,我觉得这些规定不但没有道理,而且还是恶法。因为执行这个计划的目的是要加强住院医师的一般医学能力。我认为评监委员要看的应该是我们的住院医师是否能把一般医学的知识和技术适当的应用在照顾病人上。至於经费怎麽用,护照签不签与照顾病人有什麽关系呢?
 当然,我可以了解主管机关认为必须有这些规范,医院才不会把这笔经费挪为他用,也才会乖乖的开课。
 但是,主管机关应该要知道,这些规定是把焦点放错了地方,反是在引导医院做应付规定的表面工作,而忽略了更重要的教学品质。我更不相信教学的热忱是买得到的,学习的热情是靠签章的。
 因为我认为只有把医护人员教育好,病人才可能获得完善的照顾,所以,教育一直是我们医院最重要的使命之一。我怎麽会不奖励对教学特别投入的医师呢?本来我们医师薪资的决定就有许多面向的考量,包括工作量,照护品质,团队合作精神,教学相长的热忱,对医院使命的认同及贡献等因素。如果某些医师这一年除了本份外用了更多心、更多的时间参与教学,自然而然的就会反应在他们的薪资上,而且还会比几堂课的津贴还多得多。何况,评监委员要评核的应该是我们一般医学教育的成果,而不是来干预我要如何报偿我们的医师。尚且再完整的学习护照也无从反应学习成果。
 结果,因为我们做法不同,今年我们医院就失去提供住院医师一般医学教育的资格,对此我可以一笑置之。但是,我为什麽要生气?因为这种没有道理的规定,影响的不是我个人或医院的利益。而是再多小心眼小鼻子的规定都防不了小人,反而更方便他们便宜行事,却限制了更大格局的作为和追求卓越的空间,这样的社会如何进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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