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

[ 最後編寫日期:2022/04/11 ]

精確醫療(precision medicine):正確使用藥物才是肺癌個人化醫療的適當方向

吳茂青醫師

傳統制式化(one size fits all)的醫療方式以一治百,但是世界上沒有兩個完全相同的人,因此發生在不同病人身上的癌症,也不可能完全一樣。相同的症狀不一定用同樣的治法,每個人的身體狀態、心理狀態都不同,所以同樣的症狀、同樣的療法,效果卻不盡相同。根據每個人的具體情況量身訂作治療,並且使用藥物能夠有效而沒有副作用,一直是醫學界夢寐以求的理想境界。

在肺癌治療上,醫師會考慮依病人不同的性別、年齡、體力、抽菸習慣、肺癌組織型態、分子基因變異等來評估使用化療或標靶治療,以期達到最有效的治療效果。

臨床上,藥物平均約對七成的人有效,其餘三成中,二成的人只是對藥物不起反應、沒有效果,但對最後一成的人而言,服藥不但無助,反而有害。這種對藥物反應的差異,是因為每個人的癌症細胞不是完全相同。體質不同,藥效、藥量都會有所差異。

分子基因檢驗加上詳細病史和對病人體力、營養情況、生活習慣、以及家庭成員的瞭解, 就是醫師瞭解病人特性,而決定處理的療法的基礎。可以為病人提供最佳的用藥選擇及最適當的用藥劑量,減低藥物不良反應及藥物副作用對病人所造成的影響,依病人需要提供專屬治療,以邁向個人化醫療的時代。

化療和標靶藥物有不同的作用機轉,二者適當地應用,能增加病人的存活率。標靶治療的確帶來肺癌治療的突破,但也不要一味盲目崇拜標靶治療,畢竟並非每一位肺癌病人都適用,同時有些病人使用標靶藥物一段時間後就可能失效,而必須回到化學治療。依病人不同的腫瘤型態和不同狀況而給予個人化的醫療,達到正確使用藥物,有效治療的目標。

請注意,並沒有任何一種或一組方法適用於所有病人,一般建議的治療方法並非絕對不變,請您務必與您的主治醫師充分討論。瞭解病人個別體質的特殊性,能使醫師選擇藥物和決定治療時機時,能夠更精確地符合病人和家屬的需要。

 

肺癌的化學治療與標靶治療

肺癌的全身性治療,包括化學治療及標靶治療。一般而言,可分為小細胞肺癌及非小細胞肺癌。

肺小細胞肺癌的治療以化學治療為主,第一線使用的藥物為順鉑(Cisplatin)與滅必治(Etoposide),兩種藥物合併使用。如果肺小細胞肺癌侷限在胸腔內,則需要同時使用放射線治療;若已有擴散現象,則單獨使用化學治療。在上述兩種藥物失敗後,最常使用的第二線化學治療藥物為癌康錠 (Topotecan)。

非小細胞肺癌的化學治療分為兩類,一種是第二或第三期的病人,於手術後,需要給予輔助性化學治療,以降低復發的機率,這時藥物的標準選項為順鉑 (Cisplatin)合併溫諾平(Vinorelbin)。另一種情況是無法手術的晚期病人。根據臨床上的研究顯示,接受化學治療的病人比沒有接受化學治療的病人活得久,而且生活品質也可維持於較好的情況。因此,在病人體力、營養允許的情況下,應鼓勵病人接受治療。

非小細胞肺癌的藥物,在過去的二十年裡,有很明顯地進步,通常選用鉑類再加上一種新一代的化學藥物,例如:紫杉醇、溫諾平、健擇(Gemcitabine)或愛寧達 (Pemetrexed),兩種藥物的化療是目前標準的治療準則,但若病人的活動力或營養較差,也可以考慮單一藥物的治療方式。

標靶治療藥物可以包括艾瑞莎(Gefitinib)、得舒緩(Erlotinib)、癌思停(Bevacizumab)及爾必得舒 (Cetuximab),後兩種需要搭配化學治療,合併使用;前兩項則為口服藥物,通常單獨使用。很多研究顯示,對於肺癌基因檢測顯示上皮細胞生長素接受體(EGFR)有突變者,使用艾瑞莎或得舒緩治療,有效的機會很高,可以考慮較早使用。

以上是肺癌全身性治療的一些基本原則。針對每一位病人的情況,則應與治療的醫師討論後再做決定。

 

 

提醒您:網頁上提供的醫療資訊只是通則,病人病情的診斷與治療需親自就診,以主治醫師看診時的判斷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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