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问:万一血癌或是恶性淋巴瘤复发怎麽办?
血癌复发是相当棘手的问题,一旦癌症复发,就表示疾病对先前药物产生相当的抗药性。所以,血癌病人如果在接受引导性化疗或巩固性化疗期间发生癌症复发,则表示疾病对这些化学药物有相当强的抗药性,才会在这麽短的时间之内发生复发的情形。
此时,我们会考虑采取高剂量的化学药物治疗,观察病人治疗後是否可以达到疾病完全缓解,然後再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倘若高剂量化学药物也无法有效控制病情,那麽病人接下来是否还适合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则是见仁见智的问题。因为在理想的状况之下,必须把癌症控制完全缓解,然後再经由造血干细胞移植,才会达到最佳的治癒效果。
如果在癌症没有完全控制住的情况下,冒然地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其成功率将会大幅下降。但在某些别无选择的特殊情况之下,即使癌细胞依然活跃,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成功率虽然比较低,但仍可提供病人做为治疗的选择与机会。
如果病人是在做完造血干细胞移植後疾病再度复发,则表示血癌的抗药性非常强,此时会考虑进行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或是由原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之捐赠者再输入造血干细胞,藉着引发移植排斥宿主反应,让免疫性移植排斥宿主反应把癌细胞排斥掉。亦即,期待此移植排斥宿主反应会有移植排斥癌细胞的作用。
对於恶性淋巴瘤的复发,通常会采取第二线的化学药物治疗,再做高剂量化学药物治疗以及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根据1995年国际文献,若恶性淋巴瘤经由化学药物治疗之後再度复发,如果在复发以後只做第二线化学药物治疗,虽然疾病可以达到完全缓解,但若不接着做後续的治疗,则其复发的机率会比做完第二线化学治疗後再做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者要高上两倍以上,两者的长期存活率之差异也有20%以上。
所以,就现行的恶性淋巴瘤医疗治疗准则来看,一旦恶性淋巴瘤复发,藉着第二线的化学药物治疗达到完全缓解後,就必须再接着做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
(血液淋巴肿瘤多科整合诊治团队)